2024041941:“美丽村庄”评选活动实施方案
2024-04-17 15:02:40 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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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美丽村庄”评选活动实施方案

为纵深推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,加快建设和美乡村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集中展示我镇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和城市更新行动成效,引导全镇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文明意识、弘扬新风正气、倡树文明新风。镇党委、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“美丽村庄”“清洁家园”评选活动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:

一、活动目标

坚持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,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,以建设魅力王村为目标,在深入开展全县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基础上,坚持点、线、面相结合,建立“政府引导、村级主导、群众主体、社会参与”的工作机制,切实提升村民综合素质,展现新时代农民精神风貌,着力营造“比、学、赶、超”的浓厚氛围,全力打造一批美丽村庄、美丽庭院,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,建设生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。

二、评选标准

1.村庄优美。村庄内环境优美,废旧房屋全部拆除,无残垣断壁;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,无乱堆乱放生产生活垃圾现象;主干道路沿线环境整洁,无杂草丛生。

2.户内整洁。户内庭院卫生整洁,无卫生死角;室内物品摆放有序,生活用品清洁,灶台、墙面、地面干净整洁;门前庭园干净清洁,无杂草杂物;房前屋后无乱搭乱建、乱堆乱放。

3.生态宜居。畜禽圈舍定期清洁,无粪污乱排;自觉进行垃圾分类,注重资源再利用;卫生厕所干净整洁,能够正常使用;秋冬季无节秸秆燃烧,全年无垃圾焚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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